本院定于2016年5月24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邹德仁与被告游艳燕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
公 告
本院定于2016年5月24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邹德仁与被告游艳燕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届时允许群众旁听。
特此公告
二0一六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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