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定于2016年5月11日下午15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宁县支行与被告范盛春、邓秋月、童丽英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
公 告
本院定于2016年5月11日下午15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宁县支行与被告范盛春、邓秋月、童丽英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届时允许群众旁听。
特此公告
二0一六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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