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定于 2016年5月12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宁县支行与被告温宗华、杨美珍、李玉应、温秀梅、廖功林、杨长銮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
公 告
本院定于 2016年5月12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宁县支行与被告温宗华、杨美珍、李玉应、温秀梅、廖功林、杨长銮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届时允许群众旁听。
特此公告
二0一六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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