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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定于2016年5月11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福建泰宁晋农商大金湖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温晓明、吴世荣、吴世尾、陈丽琴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文章来源:泰宁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6-05-05 15: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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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

 

    

 

本院定于2016511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福建泰宁晋农商大金湖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温晓明、吴世荣、吴世尾、陈丽琴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届时允许群众旁听

特此公告

 

 

 

 

                      0一六年五月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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