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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诉讼起诉条件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5-07-24 09:3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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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起诉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诉讼起诉条件

 

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5、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6、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如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7、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起诉条件

 

1、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及时提起;

2、起诉人符合法定条件;
  3、有明确的被告人;
  4、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理由;
  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刑事自诉起诉条件

 

1、属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范围;
  2、属于本院管辖;
  3、被害人告诉;
  4、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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