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定于2017年7月5日下午15时10分在本院法庭一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吴文亮、李兴龙、李宝玉与被告邓求龙共有物分割纠纷一案
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
公 告
本院定于2017年7月5日下午15时10分在本院法庭一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吴文亮、李兴龙、李宝玉与被告邓求龙共有物分割纠纷一案,届时允许群众旁听。
二0一七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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