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定于7月5日上午09:00分在本院二楼法庭(一)公开开庭审理泰宁县残疾人服务社与范梅容、黄言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
公 告
本院定于7月5日上午09:00分在本院二楼法庭(一)公开开庭审理泰宁县残疾人服务社与范梅容、黄言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届时允许群众旁听。
二0一七年七月一日
上一篇:本院定于2017年7月5日下午15时10分在本院法庭一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吴文亮、李兴龙、李宝玉与被告邓求龙共有物分割纠纷一案 下一篇:本院定于7月5日下午15:30在本院二楼法庭(一)公开开庭审理郭光明与泰宁县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