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定于2016年12月29日09时00分在本院二楼法庭(二)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李文平与被告吴钟奇、陈祖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届时允许群众旁听。
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
公 告
本院定于2016年12月29日09时00分在本院二楼法庭(二)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李文平与被告吴钟奇、陈祖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届时允许群众旁听。
特此公告
二0一六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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