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 权 委 托 书(一)
委托人姓名:
受委托人姓名: 性别:
工 作 单 位: 职务:
住 址:
现委托 在我与 一案中,作为执行过程的委托代理人。委托权限如下:
1、一般程序代理;
2、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上诉的权利。
委托人:
年 月 日
注:1、本委托书供当事人委托参加诉讼的委托代理人用,委托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写明委托权限。
2、本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后递交人民法院。
3、受委托人系当事人近亲属或工作人员的,应另外再提供关系证明。
4、受委托人系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的,应另外再提供推荐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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