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执行书
申请执行人 |
张某某,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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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址 |
泰宁县城关九举巷8号,电话号码138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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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 |
李某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个体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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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址 |
泰宁县×乡×村×号,电话号码152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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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
民间借贷 |
申请执行标的额 |
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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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依据 |
(2014)泰民初字第××号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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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时间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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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要求被告归还借款3000元。
理由:被告未履行。
此致
泰宁县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签名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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