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状(抚育费)
民事诉状
原告李某某,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学生,住泰宁县城关×街×巷×号。
法定代理人张某某(系原告之母),女,×年×月×日出生,汉族,无业,住址同上。公民身份号码:35042919××××××××××。电话号码:13860××××××。
被告李某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个体工商户,住泰宁县下渠乡×村×村民小组×号。公民身份号码:35042919××××××××××。电话号码:15259××××××。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每月支付原告抚育费500元;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负担。
事实与理由
×年×月,原告之母与被告自愿登记离婚。离婚时约定:原告由其母负责抚养,被告每月负担原告生活费300元。现因物价上涨,被告每月负担的生活费300元已不足以维持原告的日常生活。因此,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特诉诸法院,以实现原告上述所列的诉讼请求。
此致
泰宁县人民法院
起诉人李某某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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