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杉城镇红卫村舍树坑三栋工业房地产
标的物介绍
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 |||
标的名称 | 泰宁县杉城镇红卫村舍树坑三栋工业房地产 | ||
权证情况 | 法院执行裁定书 | (2020)闽0429执18号 | |
房屋所有权证号 | 泰房权证泰宁字第20120358号、第20120359号、第20120360号、第20120361号、第20120362号、第20120363号、第20120364号、第20140392号、第20140393号 | ||
土地产权证号 | 泰国用(2010)第0010号(终止日期:2059年12月25日) | ||
标的所有人 | 泰宁县天泰贸易有限公司 | ||
评估鉴定基准日 | 2020年8月12日 | ||
标的现状 | 房屋用途 | 工业厂房 |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
权属性质 | 出让 | ||
是否已腾空 | 已腾空 | ||
租赁情况 | 无租赁 | ||
经营情况 | 无经营 | ||
钥 匙 | 无 | ||
权利限制情况 | 查封 | 被法院查封 | |
提供的文件 | 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4、拍卖款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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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介绍 | 规划总建筑面积 | 24028.12平方米(详情见《房屋所有权情况明细表》) | |
土地分摊总面积 | 8582平方米 | ||
房产年龄 | 于2012年竣工 | ||
建筑结构 | 框架结构 | ||
楼层 | 三栋工业厂房 | ||
装修情况 | 具体买受人须实地确认(不包含可拆除、可移动的家具及其他未注明的设施) | ||
房屋朝向 | 基本为南北朝向,买受人须实地确认 | ||
周边配套 | 位于泰宁县杉城镇红卫村舍树坑,邻近205省道,附近有泰宁县动车站交通便捷,泰宁旅游产业(电子商务)文创园等, | ||
其他介绍 | 房屋具体境况以竞买人实际看样为准,此次评估拍卖未注明的其他可拆除、可移动的家具及其他未纳入此次估价拍卖范围的财产,由买受人与产权所有人自行协商处置 | ||
标的评估总价 | 5964.92万元 | ||
费用总价 | 以实际产生为准 | ||
税费情况 | 1、买方税费 | ||
契税:实际产生为准 | |||
印花税:实际产生为准 | |||
交易费:实际产生为准 | |||
测绘费:实际产生为准 | |||
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实际产生为准 | |||
2、卖方税费 | |||
印花税:实际产生为准 | |||
交易费:实际产生为准 | |||
营业税:实际产生为准 | |||
个人所得税:实际产生为准 | |||
其他费用情况 | 物业费、取暖费、水电煤费、其他费用 |
房屋所有权情况明细表 | |||||
产权持有人:泰宁县天泰贸易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2020年8月12日 | |||||
序号 | 房屋所有权证号 | 估价对象名称 | 建筑面积(㎡) | 房屋规划用途 | 登记日期 |
7 | 泰房权证泰宁字第20120358号 | 泰宁县杉城镇红卫村舍树坑(主厂房地下室)-1层 | 2583.47 | 工业厂房 | 2012/4/26 |
6 | 泰房权证泰宁字第20120359号 | 泰宁县杉城镇红卫村舍树坑(主厂房)4层 | 3185.35 | 工业厂房 | 2012/4/26 |
1 | 泰房权证泰宁字第20120360号 | 泰宁县杉城镇红卫村舍树坑(主厂房)5层 | 2666.88 | 工业厂房 | 2012/4/26 |
2 | 泰房权证泰宁字第20120361号 | 泰宁县杉城镇红卫村舍树坑(主厂房)3层 | 3185.35 | 工业厂房 | 2012/4/26 |
3 | 泰房权证泰宁字第20120362号 | 泰宁县杉城镇红卫村舍树坑(主厂房)2层 | 3183.03 | 工业厂房 | 2012/4/26 |
4 | 泰房权证泰宁字第20120363号 | 泰宁县杉城镇红卫村舍树坑(主厂房)1层 | 3525.97 | 工业厂房 | 2012/4/26 |
5 | 泰房权证泰宁字第20120364号 | 泰宁县杉城镇红卫村舍树坑(综合楼)1-5层 | 2918.25 | 工业厂房 | 2012/4/26 |
8 | 泰房权证泰宁字第20140392号 | 泰宁县杉城镇红卫村舍树坑(附属厂房)1、2、6层 | 1171.73 | 工业厂房 | 2014/4/16 |
9 | 泰房权证泰宁字第20140393号 | 泰宁县杉城镇红卫村舍树坑(附属厂房)3、4、5层 | 1608.09 | 工业厂房 | 2014/4/16 |
合计 | 24028.12 | ||||
标的物位置
福建省 三明市 泰宁县
杉城镇红卫村舍树坑
变卖公告
网络司法变卖公告
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2月28日10时至2021年2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泰宁县天泰贸易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泰宁县杉城镇红卫村舍树坑三栋工业房地产。
1、标的物位于:泰宁县杉城镇红卫村舍树坑;房屋建筑总面积:24028.12平方米;房屋用途:工业厂房;该房产于2012年竣工;建筑结构:框架结构;房屋所有权情况如下表:
2、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总面积:8582平方米;土地所有权证号:泰国用(2010)第0010号(终止日期:2059年12月25日);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性质:出让;
3、建筑物基本状况如下表[摘自厦银晟估字S2020信F011号评估报告]:
4、评估价:5964.92万元;变卖价:3340.3552万元;增价幅度:40万元。
特别注明:
1、此次评估拍卖未注明的其他可拆除、可移动的家具及其他未纳入此次估价拍卖范围的财产,由买受人与产权所有人自行协商处置。
2、拍卖成交后本院只负责协助买受人办理所有权证过户手续,产权情况以产权登记部门实际登记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来拍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来拍法服统一安排)。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来拍法服联系电话:400-1571060或登录访问www.laipaiya.com“来拍法服”网站、关注微信公众号或者支付宝小程序“来拍法服”自助预约。
四、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该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税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但所欠的物业费、水、电费等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特别注意事项:因本次拍卖标的物的评估价格不包含评估对象所有权人交易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因此在拍卖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
过户、办证事宜由来拍法服代为统一通知。
七、网上变卖不需要支付佣金。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可能存在的林地使用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七日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3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泰宁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宁支行,账号:35050164790700000097 )。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二、特别提醒:本次变卖标的物仅为被执行人泰宁县天泰贸易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泰宁县杉城镇红卫村舍树坑三栋工业房地产(房屋所有权证号:泰房权证泰宁字第20120358号、第20120359号、第20120360号、第20120361号、第20120362号、第20120363号、第20120364号、第20140392号、第20140393号);该房产是否存在违反规划、违反设计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等情况,是否需要强制改造或强制拆除,请竟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了解,法院不承担相关的责任,相关的后果及法律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400-157-1060或登录访问www.laipaiya.com“来拍法服”网站、关注微信公众号或者支付宝小程序“来拍法服”自助预约。
办证事宜由来拍法服代为统一通知,联系电话:400-157-1060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监督电话:0578-7838756
联系地址:福建省泰宁县金湖西路210号。
泰宁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八日
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2月28日10时至2021年2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泰宁县天泰贸易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泰宁县杉城镇红卫村舍树坑三栋工业房地产。
1、标的物位于:泰宁县杉城镇红卫村舍树坑;房屋建筑总面积:24028.12平方米;房屋用途:工业厂房;该房产于2012年竣工;建筑结构:框架结构;房屋所有权情况如下表:
房屋所有权情况明细表 | |||||
产权持有人:泰宁县天泰贸易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2020年8月12日 | |||||
序号 | 房屋所有权证号 | 估价对象名称 | 建筑面积(㎡) | 房屋规划用途 | 登记日期 |
7 | 泰房权证泰宁字第20120358号 | 泰宁县杉城镇红卫村舍树坑(主厂房地下室)-1层 | 2583.47 | 工业厂房 | 2012/4/26 |
6 | 泰房权证泰宁字第20120359号 | 泰宁县杉城镇红卫村舍树坑(主厂房)4层 | 3185.35 | 工业厂房 | 2012/4/26 |
1 | 泰房权证泰宁字第20120360号 | 泰宁县杉城镇红卫村舍树坑(主厂房)5层 | 2666.88 | 工业厂房 | 2012/4/26 |
2 | 泰房权证泰宁字第20120361号 | 泰宁县杉城镇红卫村舍树坑(主厂房)3层 | 3185.35 | 工业厂房 | 2012/4/26 |
3 | 泰房权证泰宁字第20120362号 | 泰宁县杉城镇红卫村舍树坑(主厂房)2层 | 3183.03 | 工业厂房 | 2012/4/26 |
4 | 泰房权证泰宁字第20120363号 | 泰宁县杉城镇红卫村舍树坑(主厂房)1层 | 3525.97 | 工业厂房 | 2012/4/26 |
5 | 泰房权证泰宁字第20120364号 | 泰宁县杉城镇红卫村舍树坑(综合楼)1-5层 | 2918.25 | 工业厂房 | 2012/4/26 |
8 | 泰房权证泰宁字第20140392号 | 泰宁县杉城镇红卫村舍树坑(附属厂房)1、2、6层 | 1171.73 | 工业厂房 | 2014/4/16 |
9 | 泰房权证泰宁字第20140393号 | 泰宁县杉城镇红卫村舍树坑(附属厂房)3、4、5层 | 1608.09 | 工业厂房 | 2014/4/16 |
合计 | 24028.12 |
2、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总面积:8582平方米;土地所有权证号:泰国用(2010)第0010号(终止日期:2059年12月25日);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性质:出让;
3、建筑物基本状况如下表[摘自厦银晟估字S2020信F011号评估报告]:
主体建筑特征 | 所在建筑为钢混结构建筑,建筑物外墙涂料饰面 |
建筑结构 | 综合楼、厂房均为钢混结构 |
设施设备 | 水电、通讯、网络等配套设施设备比较齐全, |
物业管理 | 半封闭式物业管理 |
建筑规模 | 总建筑面积为24028.12平方米(具体详见产权信息摘录表) |
平面布局 | 平面布局较合理,空间利用率高 |
厂房性质 | 厂房、综合楼 |
层 高 | 综合楼、附属厂房一层为3.5米,其余各层均为3米;主厂房:层高均为5米 |
层 数 | 均为5层 |
建成年份 | 2012年 |
建筑成新率 | ,钢混结构非生产性用房经济耐用年限为60年,估价对象建成年份为2012年,经现场勘察,根据估价规范及房屋新旧等级评定标准,以直线法为基础,结合现场勘查情况,建筑成新率为87% |
使用及维护保养 | 厂房、综合楼现状为工业用房,空置中,维护保养一般,主厂房内部为毛坯尚未装修 |
二次装修 | 二次装修计入本次评估价值; 主厂房尚未装修为毛坯,一层地面未找平; 附属厂房地面铺地砖,内墙面水泥漆,天棚硅酸钙板吊顶(带电梯); 综合楼地面铺地砖,部分为木地板,内墙面水泥漆,部分墙纸,天棚硅酸钙板吊顶(带电梯)。 |
4、评估价:5964.92万元;变卖价:3340.3552万元;增价幅度:40万元。
特别注明:
1、此次评估拍卖未注明的其他可拆除、可移动的家具及其他未纳入此次估价拍卖范围的财产,由买受人与产权所有人自行协商处置。
2、拍卖成交后本院只负责协助买受人办理所有权证过户手续,产权情况以产权登记部门实际登记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来拍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来拍法服统一安排)。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来拍法服联系电话:400-1571060或登录访问www.laipaiya.com“来拍法服”网站、关注微信公众号或者支付宝小程序“来拍法服”自助预约。
四、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该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税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但所欠的物业费、水、电费等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特别注意事项:因本次拍卖标的物的评估价格不包含评估对象所有权人交易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因此在拍卖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
过户、办证事宜由来拍法服代为统一通知。
七、网上变卖不需要支付佣金。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可能存在的林地使用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七日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3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泰宁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宁支行,账号:35050164790700000097 )。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二、特别提醒:本次变卖标的物仅为被执行人泰宁县天泰贸易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泰宁县杉城镇红卫村舍树坑三栋工业房地产(房屋所有权证号:泰房权证泰宁字第20120358号、第20120359号、第20120360号、第20120361号、第20120362号、第20120363号、第20120364号、第20140392号、第20140393号);该房产是否存在违反规划、违反设计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等情况,是否需要强制改造或强制拆除,请竟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了解,法院不承担相关的责任,相关的后果及法律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400-157-1060或登录访问www.laipaiya.com“来拍法服”网站、关注微信公众号或者支付宝小程序“来拍法服”自助预约。
办证事宜由来拍法服代为统一通知,联系电话:400-157-1060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监督电话:0578-7838756
联系地址:福建省泰宁县金湖西路210号。
泰宁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八日
变卖须知
网络司法变卖须知
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2月28日10时至2021年2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变卖标的物仅为被执行人泰宁县天泰贸易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泰宁县杉城镇红卫村舍树坑三栋工业房地产(房屋所有权证号:泰房权证泰宁字第20120358号、第20120359号、第20120360号、第20120361号、第20120362号、第20120363号、第20120364号、第20140392号、第20140393号);该房产是否存在违反规划、违反设计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等情况,是否需要强制改造或强制拆除,请竟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了解,法院不承担相关的责任,相关的后果及法律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七日前向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变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于变卖成交后3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泰宁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宁支行,账号:35050164790700000097 )。并在变卖余款缴完后一个星期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开具变卖款收款收据,并联系领取执行裁定书和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该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税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但所欠的物业费、水、电费等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变卖开始前、变卖过程中,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98-783875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400-157-1060或登录访问www.laipaiya.com“来拍法服”网站、关注微信公众号或者支付宝小程序“来拍法服”自助预约。
办证事宜由来拍法服代为统一通知,联系电话:400-157-1060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福建省泰宁县金湖西路210号。
泰宁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八日
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2月28日10时至2021年2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变卖标的物仅为被执行人泰宁县天泰贸易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泰宁县杉城镇红卫村舍树坑三栋工业房地产(房屋所有权证号:泰房权证泰宁字第20120358号、第20120359号、第20120360号、第20120361号、第20120362号、第20120363号、第20120364号、第20140392号、第20140393号);该房产是否存在违反规划、违反设计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等情况,是否需要强制改造或强制拆除,请竟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了解,法院不承担相关的责任,相关的后果及法律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七日前向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变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于变卖成交后3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泰宁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宁支行,账号:35050164790700000097 )。并在变卖余款缴完后一个星期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开具变卖款收款收据,并联系领取执行裁定书和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该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税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但所欠的物业费、水、电费等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变卖开始前、变卖过程中,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98-783875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400-157-1060或登录访问www.laipaiya.com“来拍法服”网站、关注微信公众号或者支付宝小程序“来拍法服”自助预约。
办证事宜由来拍法服代为统一通知,联系电话:400-157-1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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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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