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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拍卖】泰宁县朱口镇神后垅91-1号住宅房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9-01-15 10:4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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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1月16日10时起至2019年1月1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泰宁县朱口镇神后垅91-1号住宅房一幢。

1、坐落:泰宁县朱口镇神后垅91-1号住宅房总建筑面积210.29㎡;共三层,法定用途为:住宅用房。建成年份:2010年;建筑结构:砖混;目前尚未办理房产所有权证。

2、土地使用权面积:以实测面积为主,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划拨;目前尚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3、评估价:55.33万元(住宅单价2631/㎡);起拍价:45万元,保证金:5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设有保留价。

特别注明:房产系灾后安置房,土地属划拨地,竞买人须按相关规定、政策和法律及泰宁县政府的相关规定,补交相关税、费等后才可办理过户手续。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农业户口的公民可参加竞买,城镇居民及公司法人和其他组织均不得参与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 泰宁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泰宁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 2019年1月8日上午9时起至16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过户涉及税费,按税法规定,由被拍卖人及买受人各自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9年1月30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泰宁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宁支行,账号:3505016479070000009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 0598-7838789 ,监督电话  0598-7832598              

联系地址: 泰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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