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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拍卖】位于泰宁县大龙乡显口村森林资产[泰政林证字(2004)第00720号]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05-21 10:3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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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6月22日10 时至20 18年 6月23日10 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

被执行人杨炳玉所有的的位于泰宁县大龙乡显口村(泰政林证字(2004)第00720号)的森林资源资产。

评估价:55700元;起拍价:44560元;保证金:5000 元,增价幅度:2000元。设有保留价。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 泰宁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  泰宁县人民 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 2018年6月14日8时起至2018年6月15日17 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可能存在的林地使用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8年6月29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泰宁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宁支行,账号:35050164790700000097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特别提醒。本次拍卖物仅为被执行人杨炳玉所有的的位于泰宁县大龙乡显口村(泰政林证字(2004)第00720号)的森林资源资产。该森林资源资产是否被纳入生态公益林等事宜,请竟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了解,法院不承担相关的责任,相关的费用、后果及法律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98-7839655,监督电话 0598-7838756                       

联系地址:泰宁县金湖西路210号泰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网址: https://sf.taobao.com/sf_item/569556266740.htm?spm=a213w.7398554.paiList.12.TmJANl                     

 

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

二0一八年 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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