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定于2018年5月7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邱模求与被告福建省重点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
公 告
本院定于2018年5月7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邱模求与被告福建省重点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届时允许群众旁听。
特此公告
二0一八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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