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定于7月31日上午08:30分在本院二楼法庭(一)公开开庭审理倪碧与江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
公 告
本院定于7月31日上午08:30分在本院二楼法庭(一)公开开庭审理倪碧与江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届时允许群众旁听。
特此公告
二0一七年七月十日
上一篇:本院定于7月28日上午09:30分在本院二楼法庭(一)公开开庭审理林顺安与邓有旺、余宗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下一篇:本院定于7月31日下午15:30分在本院二楼法庭(一)公开开庭审理谢兴山与邹其新劳务合同纠纷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