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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定于7月25日上午08:30分在本院二楼法庭(一)公开开庭审理董文华与国中百汇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一案

文章来源:泰宁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7-07-06 16:3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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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

    

本院定于7月25日上午08:30分在本院二楼法庭(一)公开开庭审理董文华与国中百汇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一案届时允许群众参加旁听。

 

 

 

 

      0一七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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