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定于7月7日上午09:30分在本院二楼法庭(一)公开开庭审理乾和房地产与胡芸娟追偿权纠纷一案
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
公 告
本院定于7月7日上午09:30分在本院二楼法庭(一)公开开庭审理乾和房地产与胡芸娟追偿权纠纷一案,届时允许群众旁听。
二0一七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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