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定于 2017年7月5日16时00分在本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蓝益善危险驾驶一案
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
公 告
本院定于 2017年7月5日16时00分在本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蓝益善危险驾驶一案。届时允许群众参加旁听。
二0一七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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