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判流程公开 > 法院公告 > 开庭公告 > 正文

本院定于二O一七年一月十三日上午九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陈成诈骗、刘付文超诈骗、敲诈勒索一案。

文章来源:泰宁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7-01-11 18:26:40 
字号 [ ]
 

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

  

本院定于二O一七年一月十三日上午九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陈成诈骗、刘付文超诈骗、敲诈勒索一案。

特此公告。

   二O一七年一月十日

上一篇:本院定于二O一七年一月十二日上午九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罗清香重婚一案。     下一篇:本院定于2017年2月21日上午9时在本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陈昭英危险驾驶一案。


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
地址:三明市泰宁县金湖西路206号 邮编:354400
工信部网站备案编号 闽ICP备140102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