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审判流程公开 > 法院公告 > 开庭公告 > 正文

本院定于2016年5月18日上午08时30分在本院法庭二(少年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福建省泰宁鑫隆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福建省泰宁县通海林场有限公司、福建省杉优实业有限公司、泰宁胜达实业有限公司、福建省泰宁

文章来源:泰宁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6-05-05 15:26:09 
字号 [ ]
 

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

    

 

本院定于2016518日上午0830分在本院法庭二(少年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福建省泰宁鑫隆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福建省泰宁县通海林场有限公司、福建省杉优实业有限公司、泰宁胜达实业有限公司、福建省泰宁慧恩木业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 特此通知。届时允许群众旁听。

 

 

              0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上一篇:本院定于2016年5月17日上午09时0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吴广森与邹先椿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下一篇:本院定于2016年5月19日上午09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江汉其与被告欧阳惠民、罗琼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
地址:三明市泰宁县金湖西路206号 邮编:354400
工信部网站备案编号 闽ICP备14010212号